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试点,在合肥市注册成立公司,依据合肥市场监督管理局需求开发并投入使用。 您填报的登记信息符合智能审批条件的将自动审核通过。
请注意以下事项:
一、智能审批适用企业类型:内资有限责任公司
二、智能审批适用区域:合肥市主城区内(庐阳区、蜀山区、包河区、瑶海区、高新区、新站区、经开区、安巢经开区)
三、智能审批应选择对应的登记机关:公司住所属于四个主城区(庐阳区、蜀山区、包河区、瑶海区), 注册资本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以下的登记机关按照属地选择。例如:申请公司住所为合肥市庐阳区XXX路XXX号XXXX, 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以下的,选择登记机关为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。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, 选择登记机关为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申请公司住所为四个开发区的企业,则不受注册资本金额限制,按照所属开发区选择对应的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。 包括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四、智能审批申报规则:
1、企业名称申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。
2、智能审核仅限于选择系统内所列的行业和经营范围。手工录入将会自动转为后台人工审核。
3、企业章程仅限于智能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的版本。修改和手动上传将自动转为后台人工审核。
4、公司股东、管理人员、法定代表人、联络员须通过系统实名认证。
5、申请人填报的登记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、有效,并对其真实性、合法性承担责任。 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事实骗取登记的,商事主体及其有关经办人、签署人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, 由登记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。 伪造、冒用、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6、签名人一经电子签名,即视为其提交了电子申请材料和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,并认可电子申请材料中的内容。
7、智能审批材料提交成功后将即时收到短信通知,就近领取营业执照。